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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民政局关于强化落实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1-01-22 16:5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民政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当前已进入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落实《雅安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强化落实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措施的提醒函》(雅疫指办函〔2021〕6号)要求,切实做好民政服务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服务对象生命健康和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履行主管部门监管和指导职责

各县(区)民政局、各直属单位要进一步压实“四方责任”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全国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领域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强化行业主管责任,牵头抓好养老、儿童、精神卫生福利等民政服务机构常态化防控工作,尤其是要督促养老院、救助站、福利院、婚姻登记机构等重点场所落实《四川省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一版)》等防控文件要求,指导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做好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卫生消杀、封控管理、疫情排查上报、卫生防护等工作。

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措施

各县(区)民政局、各直属单位要认清春节期间人员流动加大带来的疫情防控严峻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松劲心态,按照疫情防控工作预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筑牢疫情防控防线。

(一)实行严格的封闭管理。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要暂停面对面探望,改为线上电话、视频探视,实行封闭式管理。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互助幸福院暂停集聚性服务,按照民政部印发的《零星散发区域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及《四川省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一版)》要求,提高防护级别,加强出入管控,鼓励工作人员“非必要不返乡”。

(二)定期开展核酸检测。各类民政服务机构要按照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严格执行防控指南、工作规程和封控管理,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要按照市疫情应急指挥部要求,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及服务对象进行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确保“零感染”。

(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要指导属地民政服务机构建立物资管理和消毒制度,对可能存在用电、用水、用气及餐饮、医疗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特别是医养结合机构要做好院感防护,隔断医疗区域和养老区域,避免院内交叉感染。

(四)加强防护物资储备。要按照“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的要求,采取措施保障民政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及服务对象的口罩、酒精、消毒液等防护物资,以及日常生活物资的储备需求,准备好符合要求的隔离场所。

(五)做好心理和精神慰藉。坚持做好服务对象心理调节、精神疏导和卫生习惯引导,利用电话、网络视频等为服务对象提供与亲属间的亲情化沟通,积极做好和家属的沟通解释工作,缓解家属紧张情绪,争取家属理解和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每月不少于1次邀请专业人员对服务对象进行心理疏导,确保服务对象能以正确的心态科学积极的面对疫情。为防止人员大规模聚集,每次心理疏导工作不得超过10人。

三、做好春节期间居家特殊困难群体疫情防控

各县(区)民政局要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对因子女(父母)未能返乡回家的空巢独居、失能、留守老年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以及受疫情影响在家隔离的孤寡老年人,家人被隔离收治或因抗疫工作需要而无力照料的老年人、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依托居家养老服务承接社会组织,每周不少于2次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了解在家生活情况。同时,精心组织居家养老服务承接社会组织提供助医、送餐、代购和生活照料等服务。

四、加强健康教育和防控知识宣传

(一)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讲。各县(区)民政局、各直属单位要灵活运用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宣传手段,引导服务对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持之以恒落实好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餐等常态化防控要求。要适时邀请本地医疗、卫生防疫等部门专业人员到机构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讲解,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服务对象能以正确的心态科学积极的面对疫情,不传谣不信谣。

(二)推广使用“四川天府健康通”。各县(区)民政局、各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把宣传推广使用“四川天府健康通”作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刚性措施。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部门责任,指导民政服务机构按要求及时通过微信、支付宝、“天府通办”APP等申领场所码。要落实宣传措施,创新推广模式,督促全系统干部职工、民政服务机构职工积极申领使用健康码(相关宣传资料下载地址:www.sc.gov.cn/10462/sctfjkt/sctfjkt.shtml)。民政服务机构场所码、干部职工健康码使用情况请于1月29日(周五)前报市民政局办公室。

雅安市民政局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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