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全市性社会组织及其业务主管单位: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相关规定,雅安市民政局将对市级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2020年度全市性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的对象范围
2020年12月31日前登记成立且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社会团体,2020年6月30日前登记成立且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查。
二、年度检查的时间
2021年6月30日—2021年8月31日。
三、年度检查的地点
雅安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雨城区雅州大道456号)一楼市民政局窗口。
四、年度检查所需材料
(一)年度工作报告。登录社会组织年检系统进行年度工作报告书的填写(详见第五项年度检查程序相关事项)。完成网上填报并提交数据库后,将年度工作报告书打印成A4大小纸质文本,在法定代表人签字、财务负责人签字、社会团体印章齐备后报业务主管单位初审,由业务主管单位出具初审结论并加盖印章(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无此环节)。
(二)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须由有资质的审计机构按附件模板出具且附二维码。审计期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2019年6月30日后成立且未参加2019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审计期间为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非脱钩社会团体可删除资产报告部分。2020年度内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可不做财务审计,但须提供登记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的基本银行账户流水。
(三)文书送达地址确认表。《雅安市民政局文书送达地址确认表》(附件3)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社会组织印章。
(四)《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
(五)已脱钩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年度资产报告。已脱钩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要按照《脱钩后行业协会商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资〔2017〕86号)要求,在提交年检材料前编制包括国有资产和暂按国有资产管理的资产在内的资产报告。年度资产报告模板已植入财务审计报告(附件1),应与年度财务报告一并审计。资产报告须报市财政局资产管理科(404办公室)审查盖章后方可提交。
(六)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所需材料。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规定,申请取得2021—2023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应同时提供2019年、2020年度专项信息报告、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评估等级等证明材料,并填报《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表》(附件4)。专项信息报告需审计,参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印发的《基金会财务报表审计指引》规定的格式出具。
五、年度检查程序相关事项
(一)年检系统网址
http://103.203.219.6:8094/npowork/
(二)登录用户名
社会组织中文名称全称
(三)初始密码
asdQWER123!@#
(四)年检系统开通时间
开启时间:2021年6月30日
关闭时间:2021年8月31日
(五)办理程序
社会组织登录社会组织年检系统填报端,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选择菜单栏中“年检”业务,进行年度工作报告书的填写。
社会组织完成网上填报并提交后,将年度工作报告书打印成A4纸质文本,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社会组织印章后,报业务主管单位初审作出结论并加盖印章(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无此环节),连同财务审计报告、《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于8月31日前报送至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市民政局窗口。已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将年度资产报告报市财政局资产管理科(404办公室)审查后连同上述材料报送至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市民政局窗口。申请取得2021—2023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按第四项第六点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六、其他事项
(一)社会组织实际办公地址已经发生迁移但未办理住所变更登记、又未在年检报告中如实填写实际办公地址的,登记管理机关将按照年检中隐瞒真实情况有关条款确定年检结论。
(二)社会组织应总结2018年至2020年参与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结合自身优势,采取新增、转化、增资、扩面等方式开发、挖掘项目潜力,有效衔接、服务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并在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中如实反映。
(三)社会组织应当按照《雅安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通知》(雅民发〔2021〕26号)要求做好党建工作,在章程中增加党建内容,并在年检时如实报告党建工作情况。
(四)请各业务主管单位及时通知所主管的社会组织,督促指导其按规定要求填报年检材料,并对社会组织填报的材料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各社会组织要如实填报年检材料,确保所提交材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社会组织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送年检材料,视同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处理。对虚假填报及未按规定参加年检的,登记管理机关将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七、年检问题咨询
雅安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市民政局窗口:0835-2829125。
雅安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0835-2222772。
附件:1.社会团体年度检查财务审计报告(模板)
2.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财务审计报告(模板)
3.雅安市民政局文书送达地址确认表
4.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表
5.社会组织年检结论与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