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8点15分通过滴滴平台叫了一辆出租车,车牌号为川TAD385,行驶路程由爱国苑小区附近的和平东路-公交站路南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交站,该司机8点16分通过电话17866050224打电话给我询问是否到名山经开区,得到回应后挂了电话。随后到达和平东路后关闭了滴滴平台订单,使滴滴订单完成。
到达建安厂附近时说收费40元,并且说此行为是通过电话获得了我的允许,同时雨城区出租车行规默认从雨城区到名山一个人为包车行为,而包车为40元。
一、出租车何时有这种包车的行规?有包车那还需要打表器做什么?
二、既然是通过平台接单,不遵守平台规定自行在乘客未到达目的地时便结束订单,同时私自定费,此行为是否合理?
三、若以上行为皆属不合理,请严惩该司机。
这种行为不予以严惩,将对雅安出租车运营环境、口碑等等造成恶劣影响。望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