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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20206796 信件状态 已办结 写信时间 2020-12-18
信件标题
出租车乱收费
信件内容

今天8点15分通过滴滴平台叫了一辆出租车,车牌号为川TAD385,行驶路程由爱国苑小区附近的和平东路-公交站路南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交站,该司机8点16分通过电话17866050224打电话给我询问是否到名山经开区,得到回应后挂了电话。随后到达和平东路后关闭了滴滴平台订单,使滴滴订单完成。

到达建安厂附近时说收费40元,并且说此行为是通过电话获得了我的允许,同时雨城区出租车行规默认从雨城区到名山一个人为包车行为,而包车为40元。

一、出租车何时有这种包车的行规?有包车那还需要打表器做什么?

二、既然是通过平台接单,不遵守平台规定自行在乘客未到达目的地时便结束订单,同时私自定费,此行为是否合理?

三、若以上行为皆属不合理,请严惩该司机。

这种行为不予以严惩,将对雅安出租车运营环境、口碑等等造成恶劣影响。望严惩。


办理情况
  • 雅安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局长信箱20206297号信件的回复

     

    “张晓琳”朋友:

    您于20201218日写给局长信箱第20206796号关于“出租车乱收费”的信件收悉,现回复如下:

    对信中反映的问题,我支队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开展调查。经调查,1218815分出租汽车川TAD385驾驶员通过滴滴平台接到订单从商贸城前往经开区管委会,因目的地已出打表区域,属于议价收费,当事驾驶员电话中告知乘客收费40元并前往搭载乘客,不存在违规行为。经川TAD385所属雨城公司与投诉人沟通解释,投诉人对此表示理解。

    经办单位:雅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雨城大队

    联系电话:0835-2822625

     

     

    雅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222

     

    市交通运输局   2020-12-22 15:55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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