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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20194719 信件状态 已办结 写信时间 2019-07-20
信件标题
咨询黄牌18吨总质量可上个人户
信件内容

想购买18吨总质量黄牌货车自用,不对外经营不产生运费结算。可否不挂靠公司上个人户办理车辆道路运输证。如果可以需要满足那些条件?据我所知成都都可以上个人户办理道路运输证。


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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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先生”朋友

    2019720日写给市交通运输局局长信箱关于咨询黄牌18吨总质量可上个户的信件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经营者,应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的车辆,应办理《道路运输证》。

    二、要为货运车辆办理《道路运输证》,首先车辆经营者要具有道路货物运输资质,也就是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根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二)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三)机动车辆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复印件;拟投入运输车辆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投入时间等内容;
      (四)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符合以上条件就能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为该业户下的车辆办理《道路运输证》。

    经办单位:雅安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客货运输科

    联系电话:0835-2820880。

     

     

                                          雅安市交通运输局

                                  2019726


    市交通运输局   2019-07-26 14:54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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