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公开征集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线索最高奖励5万元
发布时间:2025-08-04 09:46 来源: 浏览:
打印
【字体:

为有效开展全市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切实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现向社会公开征集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问题线索,具体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二、线索征集范围

1.非法排放、倾倒、利用、处置废矿物油与含油废物、废铅蓄电池、废包装容器、废酸、碱、废有机溶剂、废三元催化剂、在线监测废液、工业污泥、医疗、医药废物、乳化液等危险废物;

2.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或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以及向城镇污水管网排放、倾倒危险废物;

3.通过暗管、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灌注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

4.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大宗工业固体废物;

5.非法拆解处置报废机动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退役新能源设备、退役动力电池等废弃设备及消费品;

6.向矿坑、溶洞内倾倒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

三、举报途径

(一)电话举报

举报电话:雅安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二)来访举报

接访单位: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经开区生态环境局接访室

接访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至18:00。

(三)来信举报

收信地址:雅安市雨城区羌江南路377号

(四)媒体举报

登录全国生态环境投诉举报平台(http://1.202.247.200/netreport/netreport/index)、“生态环境微信投诉举报”微信公众号举报、

登录雅安市人民政府管网-政民互动-领导信箱(市委书记信箱、市长信箱、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局长信箱)举报

四、举报奖励

举报案件承办单位在《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或移送公安机关的移送文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奖励建议,并提交市生态环境局审核,审核通过后,于15个工作日内,通知举报人领奖。奖励金额500至50000元。

五、奖励领取

举报人应当自接到领奖通知之日起30日内,携带身份

证件(联合举报的举报人代表授权书)、银行账户等有效证件办理领奖手续、举报人无法到现场领奖的可授权委托他人代办、也可提供身份证件、银行账户等资料远程办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领取的,视为放弃奖励。因举报人提供相关信息不准确,导致无法发放或者错发奖金由举报人负责。

无障碍浏览 | 使用帮助 | 站点地图
Copyright (c) 2021 https://sthjj.yaan.gov.cn All Right Reserved.
主 办:雅安市生态环境局 官方政务电子邮箱:shjbhj@yaan.gov.cn 地址: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羌江南路377号 联系电话:0835-2224902 非工作时间值班电话:12369 邮编:625000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9 蜀ICP备19014011号-1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923
Baidu
map